桃米歷史
1. 在挑米路上歇腳(挑米坑地名由來):
百多年前,魚池五城一帶缺乏米糧,當地居民常需翻山越嶺到埔里購買挑運,桃米因位於挑米路線的中繼站,挑夫常在此歇腳休憩,這裡便被稱為「挑米坑仔」。日治時代稱做「挑米坑庄」,光復後則改稱「桃米里」。
2. 移民的腳跡(移民開發史):
1911年,日本考古學家森丙牛在桃米坑發現打製石器,證明史前人類腳跡已在桃米走動;清朝道光三年(1824年)以後,中部平埔族人循著濁水溪與烏溪兩線大規模移墾埔里,當時地處偏僻的桃米里,只有零星幾戶來自草屯的洪雅族人在桃米坑溪兩岸河階地落腳。
同治、光緒年間,羅姓、謝姓、 塗姓等約四十戶閩、客籍人士開始較具規模地移入,大夥在桃米坑溪河岸旁搭茅屋聚居、開墾,並在聚落四周種刺竹林作防衛,這處最早的開墾地日後就被稱為「城仔」或「頂城」。
3. 從瘠地取糧(產業史)
最早桃米先民在山林間闢地種植地瓜、旱稻、水田以為溫飽;日治時期,有的進深山伐樟熬腦,有的上山鋸木製材,再挑到埔里街販賣維生。
隨著經濟作物的引進,他們也種甘蔗、紅茶和香茅,一度在山坡遍植樹薯,並種竹筍、製筍乾外銷日本,十分受到歡迎。香菇、茭白筍、薑、百香果、花卉……也在桃米佔有一席之地。
桃米人從瘠地取糧,一支草,一點露,堅韌地傳承百多年。

4. 傳承開庄精神的信仰中心「福同宮」(宗教史)
早期移墾常遭原住民襲擊,桃米先民從鹿谷請來被視為「防番之神」的陰林山慚愧祖師的香火祭祀。相傳原住民要來出草前,人稱「祖師公」的慚愧祖師總能適時發揮神力示警,解除困厄,十分靈驗,漸漸變成桃米坑人的信仰中心。
最早的祖師公廟落成時,祖師公特別降指明示:大家來挑 米坑開墾,一定要「有福同享,有難同當」,並賜廟名為「福同宮」。「福同」兩字也成了桃米人開庄至今的精神所在。
每年農曆三月十六日慚愧祖師聖誕,亦被視為挑米坑最重要的民俗慶典之一。
5. 二高自動車出發!——桃米先賢開路史
位於群山間的埔里盆地,早期交通閉塞,埔里到魚池間只有僅容人力可行的小徑。日治時期,桃米富農黃萬固、黃萬得兩堂兄弟,有感於兩地交通不便,於是在昭和五年(民國十九年)向台中州廳申請開路。
道路全長九公里多(後期拓至十三公里),費時一年,花了五萬餘日圓才開通,這筆錢在當年足足可購買良田三十多甲。
次年黃家從國外訂購大客車及小汽車,開始經營客運公司。當時埔里行政區屬能高郡,魚池屬新高郡,遂將客運公司取名「二高自動車株式會社」,由黃萬固擔任社長,黃萬得為總經理。
民國三十三年,日本以企業整頓為由,將二高路權收歸國有,併入台灣交通株式會社;戰後由國民政府接管,行駛公路局客運。現今中潭公路埔里到魚池段,即是依照當年二高路線加以修改開拓,沿線的開發與便利,得感謝黃萬固、黃萬得兩位桃米先賢。

桃米老照片
出公工
日治時期,各村的保正可以向政府提出申請開墾公家地,以作為「公田」,累積村里的公用經費,通常每一戶需出一名人工參與開墾,亦即「出公工」。圖為當年挑米坑出公工的情況,地點為現今下城的河川地,原本遍佈石礫的荒地,村民搬石頭、拿鋤頭挖掘、填土,開發成屬於村莊共有的耕地,而「公田」要播種或收成時,同樣需由村民出公工,有時也可以出租給私人耕種,收入均作為桃米坑的公用經費。(圖片提供/黃顯章)
派出所後庭
圖為日據時期,桃米派出所後庭,攝影時間約為民國二十七年左右,左邊的屋子現已拆除變成道路,後排中間為當時派出所的日本主管,左二為其妻,前排為當時桃米坑較活躍的青年,前排中為黃傳信,前排右為黃顯章。(圖片提供/黃顯章)
榮陞警察
日治時期,台籍人士考上警察是非常不容易的事,圖為桃米子弟劉來春(中著制服者)榮陞警察時,與鄉親合影留念。其右為黃清華,左為派出所的日籍主管,前排左三為黃傳信。(圖片提供/黃顯章)
秋季保育園
日治時期,各村落在播種及採收的農忙期間,政府會配合時令辦理幼兒保育園,將村中的稚齡孩童集中照顧,讓父母安心工作,類似今之托兒所。而負責照顧的保育員,則由村中挑選較有涵養、適合帶小孩的婦女擔任,並由埔里街役場(即今之鎮公所)發放薪資。攝影地點為當時的桃米坑集會所(福同宮前附近),後排左四為當時的保正黃連貴,左五為當時的日本警察,左六為桃米日後考上警察的劉來春。後排由右至左依序為黃月英、吳阿夏、黃月娥三位保育員。(圖片提供/黃顯章)
部落視察
台中州文教局官員每年會到村落巡視或抽查,看看村落整體狀況、保育園有無落實等等。由於當時的保正黃連貴剛好不在,由其他較有身分地位的桃米坑人接待(後排左三為黃傳信)。後來沖洗合照相片時,眾人認為保正為村中的代表,沒有列入不太恰當,就請黃連貴將個人照拿到相館合成洗出,形成特殊的畫面。(圖片提供/黃顯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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